索引号: | jwq\ U bgs/2021-00039 |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0-10-17 |
信息名称: | 关于印发《江苏师范大学科文学院潘安湖校区学生肺结核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 ||
文号: | 贾政办发〔2020〕59号 | 发布日期: | 2020-10-17 |
关于印发《江苏师范大学科文学院潘安湖校区学生肺结核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贾政办发〔2020〕59号
区各相关单位:
为科学规范做好江苏师范大学科文学院潘安湖校区学生肺结核疫情处置工作,区政府研究制订了《江苏师范大学科文学院潘安湖校区学生肺结核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指导、配合江苏师范大学科文学院潘安湖校区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确保疫情得到有效控制。
贾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0月17日
江苏师范大学科文学院潘安湖校区
学生肺结核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为科学、规范、有序开展江苏师范大学科文学院潘安湖校区学生肺结核聚集性疫情处置工作,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切实保障在校学生及教职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关于印发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2017)版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发〔2017〕22号)、《江苏省结核病疫情处置规范》(苏卫办疾控〔2016〕7号)和《贾汪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明确单位工作职责,加强工作协作,规范管理、科学实施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全面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有效遏制结核病疫情在学校的进一步蔓延与传播。
二、组织领导
成立江苏师范大学科文学院潘安湖校区肺结核聚集性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黄 杰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贺广喜 区政府办副主任
姚焕永 区教育局局长
魏利民 区卫健委主任
姜 华 潘安湖街道办主任
费 春 江苏师范大学科文学院院长
成 员:王瀚文 区新闻网络中心主任
李荣兰 区卫健委党委委员
张恒科 区教育局副局长
陈 娟 区财政局副局长
石蕊蕊 区公安分局党委委员
马爱荣 潘安湖街道人大工委副主任
张春海 江苏师范大学科文学院副院长
李瑞刚 区疾控中心主任
三、职责分工
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属地管理、联防联控的工作原则,在区政府的领导下,各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学校结核病疫情防控工作。
(一)区卫健委:会同教育局,制订符合全区实际情况的学校结核病防控对策、措施;组织医疗卫生机构为辖区内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提供技术指导;制订本地区学校结核病疫情处置方案,组织开展学校结核病公共卫生事件的现场调查和处置工作;向区教育局通报辖区内学校结核病疫情信息;配合区教育局,对辖区内学校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二)区教育局:配合区卫健等部门,制订符合本地区实际的学校结核病防控对策、措施;督促落实学校结核病疫情报告制度;检查督促辖区内学校落实各项结核病防控的措施;配合区卫健部门监测辖区内学校结核病发病情况,适时发布健康提示;协助区卫健部门做好学校结核病暴发疫情的处置等工作。
(三)区委宣传部:负责与省、市宣传部门及媒体衔接与联络,协助做好信息发布工作,保持宣传口径统一;负责协调、指导舆情的报道工作,做好舆情监测与引导,按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防止产生负面影响,注重社会效果,回应群众关切。
(四)区疾控中心:负责为学校提供结核病防控工作培训等业务技术指导;监测分析学校结核病疫情,及时向学校通报辖区内结核病疫情信息;负责学校结核病疫情的现场调查处置;负责患者的诊断、治疗管理;协助教育部门开展学校结核病防控的健康教育。
(五)区财政局:负责安排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必要经费,并做好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六)区公安分局:负责密切注视与疫情有关的社会动态,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及时、妥善处置与疫情有关的突发事件,查处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配合区卫健、教育等部门依法落实封锁、控制、隔离等措施。
(七)潘安湖街道: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协助区卫健、教育等部门做好疫情处置、信访维稳等相关工作。
(八)江苏师范大学科文学院:在区卫健部门指导下,将结核病防控纳入学校工作计划;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院长具体抓的防控工作责任制,并将责任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人;明确结核病疫情报告人;配合区卫健部门对校医等有关人员进行结核病防控知识培训;开展结核病防控健康教育;配合区卫健部门做好结核病疫情处置等工作。
四、工作措施
(一)病例诊断工作
1、 戡CT查异常目前尚未明确诊断者、尽开展病学查他必查、组织结病床专家、尽早明诊断
2、对本次聚集性疫情中已诊断的肺结核患者,利用其痰标本或胸水标本等进行结核分枝杆菌培养,对菌株进行基因型检测,明确传播链,确定本次疫情是否同源暴发。
(二)密切接触者筛查与管理工作
1、区疾控中心科学制定密切接触者筛查方案,并指导学校积极开展筛查工作,密切关注与确诊病例同班级、同宿舍学生及授课教师的健康状况,宣传并要求学生进行自我观察,一旦出现咳嗽、咳痰等肺结核可疑症状,应当及时就诊。
(25515)开展了有关方面的研究;25515)开展了有关方面的研究;;(253551)开展了有关方面的研究;;开展了有关PPD的研究;;(2525355)开展了有关方面的研究;;(2525515)开展开展了;开展开展了有关方面的研究;进行了有关方面的研究;进行了有关PPD的研究;进行了有关方面的研究;进行了有关方面的研究;进行了有关方面的PPD的研究;进行了有关有关方面的购买购买购买购买;;开展开展了有关有关方面的调查;开展开展了有关方面的调查;;进行进行了有关方面的调查;;开展开展开展开展了有关方面的调查;;;进行了有关有关方面的;;;;;开展开展开展开展开展了有关方面的研究;;;;进行了有关方面的研究;;;开展开展开展开展开展开展开展开展开展开展开展开展开展开展开展开展开展开展开展开展开展开展开展开展开展开展开展开展开展开展开展开展开展开展开展开展开展开展开展开展开展开展素
2、区疾控中心指导学校做好筛查疑似病例的隔离工作。疑似病例诊断后,学校应当及时登记,掌握后续治疗和转归情况。
(三)预防性服药工作
研究人员在2009年7月进行了分析,得出的结果是:各地区的研究人员在进行PPD的过程中,从38451;; 24615;,各地区的研究人员在进行PPD的过程中,主要是进行PPD的过程中,进行了各部分分的研究,进行了各部分的研究,进行了各部分的研究,进行了分析,进行进行了分析,进行了各部分分的研究,进行了各部分分的研究,进行了各部分分的研究,进行了各部分分的研究,开展开展开展开展开展开展开展开展开展开展开展各部分分分分分的开展开展开展开展开展开展开展开展开展开展开展开展开展开展开展开展开展开展开展开展开展开展开展的调查,各地区进行进行进行进行进行了调查分析,开展开展开展开展开展开展开展开展开展开展开展开展开展开展开展开展开展开展开展开展开展开展开展开展开展开展开展开展开展开展开展开展开展开展开展开展开展开展开展开展开展开展开展开展开展的研究,开展开展开展四、二、三
对所有实施预防性服药的学生及教职员工,由学校成立预防性服药督导组,实行一对一服务管理,确保服药率达到90%以上。要督促需预防性服药人员按时服药、看服下肚并做好服药记录,督促预防性服药人员定期到徐州市传染病医院随访复查。在服药过程中发现服药不良反应时,学校需及时与市传染病院联系处置。对经临床专家判断不宜服药人员,在临床医生的指导下采取其他有效预防性措施。对反复做工作确实不愿进行预防性服药人员,落实其筛查后3个月、6个月和12个月的胸片检查,并告知学生出现咳嗽、咳痰等肺结核可疑症状及时向学校报告。联系市传染病院指定临床医师对服药人员提供咨询、指导和不良反应处置服务。区疾控中心负责科学划定预防性服药人员范围,跟踪督导学校落实预防性服药工作。
(四)治疗管理工作
1、对在市传染病院住院治疗的学生,由市传染病医院负责住院期间的治疗管理。住院治疗的学生出院后,市传染病医院告知区疾控中心,区疾控中心将出院学生情况及时转至病人所在地疾控中心,由病人所在地疾控机构落实治疗期间的规范管理。
2、对自愿回居住地治疗的学生,区疾控中心应建立与患者治疗所在地疾控机构的联系,确保诊疗管理到位,信息采集到位。
(五)休复学管理
1、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依据规范要求开具休复学诊断证明。学校根据休学诊断证明,对患肺结核的学生采取休学管理,在其具备复学条件时,由当地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出具复学诊断证明,经市传染病医院医生复核后可回校学习。
2、对教职员工肺结核患者的休、复课管理,参照学生休、复学管理要求执行。
3、强化学生患者的服药和随访,注意监测其不良反应,避免学生回到原籍后在当地造成传播。密切关注痊愈患者复学后进入下一年级的身体状况。
(六)深入开展健康教育工作
学校以宣传冬季呼吸道传染病(包含结核病)防控知识的形式,广泛开展相关知识宣传工作,以提高广大师生对包括结核病在内的呼吸道传染病防治知识的水平,增强自我防护意识,提高防护能力。区疾控中心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协助学校开展结核病防治健康教育工作。学校应保持和加强与患病学生及其家庭的联系,及时掌握其思想和情绪变化,做好心理安抚工作,并在学业上给予指导,避免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事件发生。
(七)加强舆情监测
加强舆情监测,如发现与结核病疫情相关的不实传言或舆情热点,应及时、准确地发布有关信息,正面引导舆论,回应社会关切。
(八)指导学校强化结核病日常防控措施
学校的结核病防控工作应依法履行相应职责,遵循属地管理原则,建立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制定防控工作计划,督促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认真落实健康体检、因病缺课制度及晨检制度,对因病请假学生进行病因跟踪。做好学校环境卫生保障。
1、学校按有关规定将结核病检查项目作为新生入学体检和教职员工常规体检的必查项目,并将体检结果纳入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健康档案。区疾控中心为学校师生健康体检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
对发现的疑似肺结核病例,体检机构要及时反馈给学校,由学校告知学生(或家长)到市传染病医院结核病门诊检查确诊并跟踪了解诊断结果。
2、区疾控中心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协助学校开展结核病防治健康教育工作,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减少对结核病患者的歧视。
3、区疾控中心指导学校加强教室、宿舍、图书馆等人群聚集场所的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和消毒工作,做好校园环境的清扫保洁,消除卫生死角。
五、事件评估
对疫情处置情况组织开展综合性评估,包括事件的危害程度、发展趋势、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等。